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范明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401********88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2324民初1603号 |
案号 |
(2020)黔2324执5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晴隆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范明星于2019年11月30日前偿还原告舒腾艳7,600.00元、杨仕佩1,950.00元、李国飞320.00元、郑登姣320.00元、陈勋3,950.00元。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7.00元,由被告范明星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晴隆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7-08 |
发布时间 |
2020-11-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