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海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627********05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闽0627民初2225号 |
案号 |
(2020)闽0627执14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靖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王海明尚欠陈惠波货款20206元,陈惠波同意王海明于2020年10月5日前一次性还清。(具体款项存入户名为陈惠波、开户行为罗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西兰信用社、账号为6230361101097837591的账户内)。二、如果王海明未按上述约定的期限归还所欠货款,陈惠波有权就王海明未归还款项一次性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案件受理费305.1元,减半收取计152.55元,由陈惠波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靖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10-12 |
发布时间 |
2020-11-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