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海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627********053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闽0627民初2225号
案号
(2020)闽0627执144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靖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王海明尚欠陈惠波货款20206元,陈惠波同意王海明于2020年10月5日前一次性还清。(具体款项存入户名为陈惠波、开户行为罗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西兰信用社、账号为6230361101097837591的账户内)。二、如果王海明未按上述约定的期限归还所欠货款,陈惠波有权就王海明未归还款项一次性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案件受理费305.1元,减半收取计152.55元,由陈惠波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靖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0-10-12
发布时间
2020-11-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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