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双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126********21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183民初3667号 |
案号 |
(2020)豫0183执307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密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18500元及受理费150元两项共计18650元。2.要求被执行人以借款18500元按年利率6%支付自2020年7月9日起至债务全部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本案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密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10-13 |
发布时间 |
2020-11-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