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许贝贝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527********34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527民初1836号 |
案号 |
(2020)豫0527执22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内黄县人民法院井店法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胡永伟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张罡阳借款10000元并按月息2分支付利息(自2018年4月27日至还清款之日止);被告许贝贝对本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胡永伟、许贝贝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内黄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9-29 |
发布时间 |
2020-11-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