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班华勤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727********09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222民初183号 |
案号 |
(2020)桂0222执101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柳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准予原告汤春柳与被告班华勤离婚;二、婚生儿子班东泉跟随原告汤春柳生活,由原告汤春柳抚养,被告班华勤自2020年6月起,每月20日前支付抚养费500元给儿子班东泉,直至班东泉年满十八周岁时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柳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8-19 |
发布时间 |
2020-11-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