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何建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0321********604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桂0321民初1260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0)桂0321执30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阳朔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何建文支付原告蒋林辉装饰装修工程款34 794元及逾期付款的违约损失(2019年8月20日之前的违约损失为200.10元;从2019年8月21日起的违约损失,均按年利率6%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中的孰低者,按以下时间段分别计算:2019年8月21日至2019年8月31日,以17 400元为基数,计息天数为11天;2019年9月,以20 300元为基数,计息天数为30天;2019年10月,以23 200元为基数,计息天数为31天;2019年11月,以26 100元为基数,计息天数为30天;从2019年12月1日至还清之日止,以34 794元为基数);二、被告何建文向原告蒋林辉支付为实现本案债权的律师代理费2000元;三、驳回原告蒋林辉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774元(原告已预交),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387元,由被告何建文负担362元,由原告蒋林辉负担2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阳朔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5-25
发布时间
2020-11-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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