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孟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2503********40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琼9028民初408号 |
案号 |
(2020)琼9028执9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李孟辉承认欠原告干利军借款本金 100000元、诉讼费 1150元,共计 101150元,被告李孟辉同意于 2020年 5月开始,每月 30日前支付 20000元,直至还清借款之日止,原告同意。二、如其中一期未按约定时间还款,原告干利军可就该欠款申请执行。三、其他无异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 2300元,减半收取 1150元,由原告干利军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海南 |
立案日期 |
2020-07-08 |
发布时间 |
2020-11-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