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孟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2503********40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琼9028民初408号
案号
(2020)琼9028执94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李孟辉承认欠原告干利军借款本金 100000元、诉讼费 1150元,共计 101150元,被告李孟辉同意于 2020年 5月开始,每月 30日前支付 20000元,直至还清借款之日止,原告同意。二、如其中一期未按约定时间还款,原告干利军可就该欠款申请执行。三、其他无异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 2300元,减半收取 1150元,由原告干利军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海南
立案日期
2020-07-08
发布时间
2020-11-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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