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福建省南平天平水泥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75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1524民初2134号 |
案号 |
(2020)鲁1524执10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阿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福建省南平天平水泥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东阿东昌天汇科技有限公司货款155218.08元,并从2015年12月1日起至本判决规定的履行日止按日1‰承担违约金。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405元,由被告福建省南平天平水泥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阿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8-03 |
发布时间 |
2020-11-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见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7026875171360 |
登记机关 |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南平市后谷路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