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邢延培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1024********00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1024民初1548号 |
案号 |
(2020)豫1024执13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鄢陵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邢延培应支付原告赵义冰工程款306376元,被告邢延培分别于2020年7月5日前支付原告赵义冰工程款10万元,于2020年10月5日前支付工程款1万元,于2020年12月5日前支付工程款5万元,并自2021年1月起至2022年1月于每月的5日前偿还原告赵义冰1万元款,于2022年2月5日前偿还下欠的16376元,如果逾期支付,被告邢延培自逾期之日起将...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鄢陵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7-15 |
发布时间 |
2020-10-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