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艳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727********777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1603刑初338号 |
案号 |
(2020)豫1603执75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孙艳光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2020年12月20日。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二日内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10-22 |
发布时间 |
2020-10-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