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孙艳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2727********777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1603刑初338号
案号
(2020)豫1603执75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人孙艳光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2020年12月20日。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二日内缴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淮阳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10-22
发布时间
2020-10-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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