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关山月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105********37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0105民初1716号 |
案号 |
(2020)鲁0105执44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关山月支付原告齐桂富货款48433元及逾期利息(以48433元为基数,自2020年3月16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二、驳回原告齐桂富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10元,由被告关山月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9-23 |
发布时间 |
2020-10-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