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关山月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105********371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0105民初1716号
案号
(2020)鲁0105执448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关山月支付原告齐桂富货款48433元及逾期利息(以48433元为基数,自2020年3月16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二、驳回原告齐桂富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10元,由被告关山月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9-23
发布时间
2020-10-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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