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辽宁华今塑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849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辽0123民初914号 |
案号 |
(2020)辽0123执14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康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辽宁华今塑业有限公司、陈顺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杨跃宇欠款500,000元及利息(按照月利率2%,从2018年1月19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减去被告已偿还的利息147,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200元,保全费3720元,由被告辽宁华今塑业有限公司、陈顺造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康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0-10-09 |
发布时间 |
2020-11-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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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吴昌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123798499903M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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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辽宁康平经济开发区朝阳堡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