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燕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421********4026
执行依据文号
(2016)粤0111民初3196号
案号
(2017)粤0111执465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被告汪玉金归还原告陈建昆借款65万元及逾期还款利息(利息自2014年11月16日起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计付至上述借款本金实际还清之日止);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被告汪玉金向原告陈建昆支付律师费8500元;三、被告黄燕、广州爱优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超车道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刘大璋对上述判决第一、二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责后有权向被告汪玉金追偿;四、驳回原告陈建昆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17-05-26
发布时间
2017-10-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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