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杜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828********24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1727民初2581号;(2018)豫17民终3506号 |
案号 |
(2018)豫1727执12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汝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杜龙、庞靖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600000元及利息(自2017年4月21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按月息1.5%计算)。被告新蔡县博奥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900元,诉讼财产保全费4020元,合计8920,由被告杜龙、庞靖、新蔡县博奥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汝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8-10-30 |
发布时间 |
2018-1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