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沈安宁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133********15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1423民初289号
案号
(2020)桂1423执22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龙州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农冬梅、沈安宁定于2020年4月20日前向原告黄素娟一次性偿清借款65 000元及支付利息1 000元;二、本案受理费1 478元,减半收取739元,被告农冬梅、沈安宁自愿全部负担,定于2020年4月20日之前支付给原告黄素娟。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龙州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5-13
发布时间
2020-11-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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