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胡坤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782********05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0782民初1392号 |
案号 |
(2020)鲁0782执13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诸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诸城万洋食品有限公司偿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支行借款本金5643201.33元及计算至2018年5月21日的利息258344.94元(2018年5月22日之后的利息,按合同约定,计算至判决确定的借款本金给付之日),于本判决生效日后十日内履行完毕。二、被告诸城晶品机械有限公司、胡坤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诸城晶品机械有限公司、胡坤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诸城万洋食品有限公司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诸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6-08 |
发布时间 |
2020-11-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