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杨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123********036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甘0921民初459号
案号
(2020)甘0921执70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金塔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杨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张玉香借款本金94000元及利息(计息期2018年11月11日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利率按年利率24%计算)二、被告谢存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金塔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0-07-06
发布时间
2020-11-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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