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高锋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10225********039X
执行依据文号
(2014)庄民初字第05907号
案号
(2020)辽0283执恢168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庄河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高峰给付原告高惠子2013年和2014年抚养费2万元被告自2015年起每月给付原告高惠子抚养费2000元,每月月末付清,至原告独立生活时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庄河市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20-10-14
发布时间
2020-11-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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