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崔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0105********314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辽0103民初2106号 |
案号 |
(2020)辽0103执62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沈阳航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崔杰于2020年6月20日前一次性返还原告朱柠推荐就业费本金130000元;二、如被告沈阳航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崔杰逾期履行上述调解协议第一项,则支付原告朱柠本金130 000元为基数的利息(自2019年7月9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三、双方就本案无其他争议。案件受理费3 160元、减半收取1 580元,由被告沈阳航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崔杰承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捺印起生效。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0-08-06 |
发布时间 |
2020-11-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