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傅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823********00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闽0802民初6182号 |
案号 |
(2020)闽0802执48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傅斌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福建龙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罗支行福万通普惠金融卡透支本金3万元、利息860.92 元、违约金90.4 元合计30951.32元,并支付自2020年6月23日起至款清日止、以本金3万元、按日利率万分之三点二五计算的透支利息以及每月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计算的违约金(违约金最低10元,最高500元,但傅斌应承担的前述利息与违约金之和,每月不应超过月利率2%)。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10-09 |
发布时间 |
2020-11-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