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杜柏彬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0102********21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鲁0321民初730号 |
案号 |
(2020)鲁0321执恢5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桓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桓台县木林森包装厂欠原告武爱庄木材款50 000元,于2017年7月31日前给付10 000元,于2017年9月30日前给付10 000元,于2017年12月31日前给付10 000元,于2018年3月31日前给付10 000元,剩余10 000元于2018年5月31日前付清。二、若被告桓台县木林森包装厂有任意一期未按上述约定期限足额支付,原告武爱庄可就剩余未付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25元,由被告桓台县木林森包装厂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桓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10-21 |
发布时间 |
2020-11-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隐匿财产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