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州越通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3320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穗越法民三初字第1587号 |
案号 |
(2020)粤0104执211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广州越通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7日内向原告黄凤墀支付逾期办理房地产权证的违约金(自2011年10月11日起至2014年7月1日止,每日按120万元×0.02%计)。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4868元,由被告广州越通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6-29 |
发布时间 |
2020-11-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梁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6332077227 |
登记机关 |
广州市越秀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1-53号108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