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宁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2725********32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宁0104民初11865号 |
案号 |
(2019)宁0104执13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银川北极光旅游观光有限公司、宁夏丝路花语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宁夏艾依薰衣草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赔偿原告顾阳各项经济损失共计62497.84元案件受理费1264元,由原告顾阳负担859.52元,由被告银川北极光旅游观光有限公司、刘宁、宁夏丝路花语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宁夏艾依薰衣草文化旅游有限公司404.48元。公告费300元,由被告银川北极光旅游观光有限公司、刘宁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19-01-15 |
发布时间 |
2019-07-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