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康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40103********09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1民终8823号 |
案号 |
(2020)粤0104执336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申请执行人康晓聪、刘俊琴向申请执行人返还款项6,211,818元及利息(以6,211,818元为基数,从2016年7月1日起按年利率6%计付至实际还清款项之日止,扣减已归还的20万元)。(暂计至2020年7月31日,本息合计及扣减200,00元后为7,533,713.41元);2、被申请执行人康晓聪、刘俊琴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本案执行费由二被申请执行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9-04 |
发布时间 |
2020-11-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