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481********122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鲁0481民初5067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0)鲁0481执264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滕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马评运偿还马世青借款本金62625元及利息损失(以40000元为基数,自2015年7月4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按月息1.5%计算;以20000元为基数,自2015年6月3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按月息1.5%计算;以2625元为基数,自2019年9月29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按月息1.5%计算。);二、陈丽对上述第一项中借款本金2625元及利息(以2625元为基数,自2019年9月29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按月息1.5%计算)承担共同清偿责任;三、驳回马世青其他诉讼请求。上述第一、二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50元、案件申请费1470元均由马评运、陈丽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滕州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10-26
发布时间
2020-11-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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