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任计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502********68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聊民一终字第332号 |
案号 |
(2020)鲁1502执19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受理作出(2014)聊东民初字第753号民事判决书,后又经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15)聊民一终字第332号民事调解书。达成如下调解协议:一、被上诉人李建勇于2020年4月1日前偿还被上诉人黄晓龙借款33万元,如被上诉人李建勇及时足额还款,借款不计利息;如被上诉人李建勇不能按时足额还款,未偿还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利率计息(自2015年4月1日起计算利息);二、上诉人霍寿敬、被上诉人任计斌、马建章、常勇生对33万元本金的偿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至2020年4月1日,被申请人以种种理由拒不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5-19 |
发布时间 |
2020-11-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