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纪相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2203********20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闽0802民初4724号 |
案号 |
(2020)闽0802执43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纪相文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张明信40500元,并支付该款从2020年6月5日起至款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9-04 |
发布时间 |
2020-11-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