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再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2324********58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内0523民初1367号 |
案号 |
(2020)内0523执17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开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王再军于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魏铁路借款本金10000.00元,自2015年11月22日起按月利率1.5%计算利息至本清时止。案件受理费151.00元,公告费560.00元由被告王再军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开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0-08-06 |
发布时间 |
2020-11-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