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谭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731********42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1229民初323号 |
案号 |
(2020)桂1229执4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谭伟尚欠原告陆文辉借款本息共计516900元,限于2019年10月1日前还清;二、被告谭伟在广西宏泰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大化县羌圩乡羌森移民搬迁工程化粪池项目工程的工程款结算之后,若属于谭伟剩余未领取的工程款不超过400000元(包含400000元)的,则全部用于偿还被告谭伟尚欠原告陆文辉的欠款;若超过400000元,超过的部分在150000元之内的,则超过的部分全部用于偿还谭伟尚欠被告覃元文的债务;未领取的工程款超过550000元的部分,则继续用于偿还被告谭伟尚欠原告陆文辉的欠款;三、案件受理费9469元,减半收取计4734.50元,财产保全费3355元,两项共计8089.50元,由被告谭伟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10-06 |
发布时间 |
2020-11-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