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尤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105********22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豫1303民初5097号 |
案号 |
(2018)豫1303执10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截止2017年10月13日,被告尤杰、吉新豫尚欠原告刘洛平借款本金772000元及利息28000元。被告尤杰、吉新豫于2017年11月15日前向原告刘洛平清偿借款本金200000元;被告尤杰、吉新豫于2018年4月30日前, 偿还剩余本金572000元及拖欠的利息28000元。原告刘洛平自愿放弃其他利息请求。二、若被告尤杰、吉新豫对上述还款有任何一笔逾期,原告刘洛平有权就全部剩余本金及利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利息以未还本金为基数、按月息二分、自2015年8月11日起计付利息至本金付清之日止。三、被告河南康辉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案件受理费11800元减半为5900元,保全费5000元,两项共计10900元由原告刘洛平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8-04-01 |
发布时间 |
2018-09-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