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谢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60006********876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琼0108民初9961号 |
案号 |
(2020)琼0108执13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谢莉须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陈钟丁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124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以未还的借款本金,按照年利率24%,自2019年3月1日起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陈钟丁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056元(原告已预付),由被告谢莉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当事人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海南 |
立案日期 |
2020-04-14 |
发布时间 |
2020-11-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