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福建紫云山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507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安民初字第6905号 |
案号 |
(2018)闽0524执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溪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福建紫云山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自愿于2016年6月1日前支付原告余炳泉土方工程款100000元及工程设计款160000元。二、若被告福建紫云山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未能如期支付上述款项,原告余炳泉有权要求被告福建紫云山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利息(自2015年11月5日起至还清款项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三、原告余炳泉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200元,减半收取人民币2600元,由被告福建紫云山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8-01-12 |
发布时间 |
2018-01-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韩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52455507488XK |
登记机关 |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安溪县芦田镇云山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