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124********36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黔0323民初1575号 |
案号 |
(2019)黔0323执恢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绥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绥阳芙蓉江旅游置业有限公司偿还原告毛光志借款655500元,于2017年10月20日之前偿还320000元,剩余335500元于2017年12月30日之前付清。二、案件受理费11080元,减半收取5540元,由原告毛光志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绥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19-01-23 |
发布时间 |
2019-01-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黔0323执恢16号 |
立案日期 |
2019-01-23 |
执行法院 |
绥阳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8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