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宋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983********616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鲁0113民初3875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0)鲁0113执185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执行人三人在其各自继承郝兆安的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偿还宋昭强借款本金300000元整;2、被执行人在其各自继承郝兆安的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向宋昭强支付利息(以30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10月15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年息6%计付)3、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被执行人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5815元,诉讼保全费212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6-15
发布时间
2020-11-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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