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建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523********47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15民终1117号 |
案号 |
(2020)鲁1522执16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撤销山东省莘县人民法院(2019)鲁1522民初4488号民事判决;二、驳回被上诉人李建华的一审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5542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425元,均由被上诉人李建华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莘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11-02 |
发布时间 |
2020-11-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