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建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2523********473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15民终1117号
案号
(2020)鲁1522执168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撤销山东省莘县人民法院(2019)鲁1522民初4488号民事判决;二、驳回被上诉人李建华的一审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5542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425元,均由被上诉人李建华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莘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11-02
发布时间
2020-11-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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