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四川源中园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468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1182民初617号 |
案号 |
(2020)苏1182执18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扬中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4被告四川源中园电力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中电电气(江苏)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货款157800元,并承担逾期付款利息(从2018年12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从2019年8月20日起至被告实际付款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456元,减半收取1728元,由被告四川源中园电力工程设备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一份,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相应上诉案件受理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扬中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8-07 |
发布时间 |
2020-11-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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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唐致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07594689617Y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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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双丰西路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