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金山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2602********057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闽0881民初328号 |
案号 |
(2020)闽0881执恢6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漳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吴金山、朱华容应于本判决生效次日起十日内共同向福建漳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田支行偿还使用普惠金融卡产生的透支本金29040.24元并支付相应利息(截止2019年9月6日的利息为1816.85元,其余利息自2019年9月7日起至款还清之日止以29040.24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三标准计算);二、驳回福建漳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田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漳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10-21 |
发布时间 |
2020-11-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