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全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929********51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1726刑初130号 |
案号 |
(2020)鲁1726执10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鄄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刘全杰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被告人刘全杰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天志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98840.46元,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鄄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8-18 |
发布时间 |
2020-11-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