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叶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122********03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川0105民初8812号 |
案号 |
(2020)川0105执67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成都市青羊区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执行请求:(暂合计:91120.37元)1、请求人民法院依据(2018)川0105民初8812号民事判决书对被申请人的财产予以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罚息72170.04元,复利16612.33元,案件受理费1738元,公告费600元,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由被申请人承担强制执行的所有费用。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贵院审理后依法作出(2018)川0105民初88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还罚息72170.04元,复利16612.33元,案件受理费1738元,公告费600元由被申请人承担。现该判决书已生效。时至今日,被申请人尚未归还任何款项。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申请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9-01 |
发布时间 |
2020-11-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