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农梦婕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133********15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1423民初504号 |
案号 |
(2020)桂1423执1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龙州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解除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州县支行与农丽娇于2011年8月3日签订的《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编号a按字崇行龙州支行2011年0269号);二、农丽娇应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州县支行归还截至2019年4月1日的借款本金106 267.62元,利息17 096.17元,合计123 363.79元,并另行计付自2019年4月2日起至贷款本息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以尚欠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9.163%计算,并以此利率计收复利);三、驳回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州县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上述金钱给付义务,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内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2 767元,由农丽娇全部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龙州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4-24 |
发布时间 |
2020-11-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