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孔祥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423********215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0403刑初226号
案号
(2020)豫0403执141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孔祥林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12月4日起至2023年6月3日止。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本院一次性缴纳。)二、被告人赵军伟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12月14日起至2022年6月13日止。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本院一次性缴纳。)三、责令被告人孔祥林、赵军伟退赔陶某经济损失人民币三万二千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8-24
发布时间
2020-11-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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