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孔祥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423********215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403刑初226号 |
案号 |
(2020)豫0403执14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孔祥林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12月4日起至2023年6月3日止。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本院一次性缴纳。)二、被告人赵军伟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12月14日起至2022年6月13日止。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本院一次性缴纳。)三、责令被告人孔祥林、赵军伟退赔陶某经济损失人民币三万二千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8-24 |
发布时间 |
2020-11-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