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42223********30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甘0271刑初308号 |
案号 |
(2020)甘0271执19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马志强、马广云、朱希照、张峰、黄军赔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危险物处置费217.09万元,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0-07-07 |
发布时间 |
2020-11-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