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秦华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327********45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浙0304民初2145号 |
案号 |
(2020)浙0304执32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温州瓯海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秦华足应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借款本金 45 万元、利息 12659.08 元、复利123.88元及逾期息(暂算至2020年2月13日为100148.44元,从2020年2月14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以本金45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8-17 |
发布时间 |
2020-11-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