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耿记恩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1024********00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1024民初451号 |
案号 |
(2020)豫1024执17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鄢陵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被告耿记恩偿还原告耿月英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利息按月息1.5%计算,自2016年6月17日起计算至还款之日),于2020年8月1日前偿还10万元及利息,下余10万元于2020年12月1日前付清。案件受理费2150元,财产保全费1520元,共计3670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鄢陵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9-09 |
发布时间 |
2020-11-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