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郭俊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422********00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0422民初3091号 |
案号 |
(2020)豫0422执11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叶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郭俊杰于2018年9月30日之前偿还原告贺碧辉借款4万元;剩余8万元,被告郭俊杰于2019年2月5日之前偿还完毕。 案件受理费2700元,减半收取计1350元,由被告郭俊杰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叶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8-06 |
发布时间 |
2020-11-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