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望都县万家和农村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08359****
执行依据文号
(2018)冀0631民初822号
案号
(2019)冀0631执30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望都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曹平乐、耿惠茹偿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都县支行借款本金199997.7元及至2018年7月9日的利息18800元、罚息5640元、复利5640元,共计230077.7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二、被告望都县万家和农村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751元,减半收取计2375.5元,由被告曹平乐、耿惠茹、望都县万家和农村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交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望都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19-08-06
发布时间
2019-08-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冀0631执306号
立案日期
2019-08-06
执行法院
望都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232453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曹京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631308359490M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望都县复兴南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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