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向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2923********339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川0104民初376号
案号
(2020)川0104执647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杨毅、向涛向申请人偿还借款未还本金43810.64元,期内利息650.89元,服务费200元,逾期罚息184000.47元(逾期利息的计算方式:以未还本金43810.64元为基数,自2018年8月9日起暂计算至2020年5月9日,实际应计算至借款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案件受理550元,以上暂合计63612元。2、本案执行费等其他费用由被申请人杨毅、向涛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0-10-14
发布时间
2020-11-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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