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时荣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923********33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甘2923民初2584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0)甘2923执57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永靖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李时荣赵艳返还永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400000元及利息76445.81元(计算至2018年7月2日),并按年利率14.976%计付上述借款本金自2018年7月3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的利息;马应年承担连带责任。李时荣负担案件受理费8447元、公告费6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永靖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0-03-17
发布时间
2020-11-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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