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沈阳盛联电力安装服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838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辽0104民初7708号 |
案号 |
(2018)辽0104执29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辽宁报业格林豪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沈阳盛联电力安装服务有限公司之间于2015年12月21日签订的《格林木棉花一期自维电力工程施工合同》; 二、被告沈阳盛联电力安装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辽宁报业格林豪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款2960000元;三、被告沈阳盛联电力安装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取走放置在格林木棉花小区内18台高低压变配电设备;四、被告沈阳盛联电力安装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辽宁报业格林豪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业主临时用电电费766724.92元;五、驳回原告辽宁报业格林豪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4191元,由原告负担7551元,被告负担3664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负担,公告费800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18-08-21 |
发布时间 |
2018-09-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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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亓翠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104578384629F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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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171甲1号20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