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庄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727********006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1626民初4666号 |
案号 |
(2020)豫1603执6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庄华拖欠原告淮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60万元及利息(月利率7.62‰,逾期月利率为11.43‰,利息最后结息日至2019年11月20日),被告庄华自愿于2020年1月起及以后每月的21日前归还借款本金10万元及相应利息,直至借款本息还清。双方同意。案件受理费4900元,由被告庄华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10-19 |
发布时间 |
2020-11-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